那场高烧,江宇轩其实来过。
钥匙是萧昕薇寄来的。
信封上只有“昌京市××路××号江宇轩收”几个字,字迹歪歪扭扭的,像小学生的笔迹。他拆开信封,一把铜色的小钥匙掉在掌心里,轻得几乎没有重量。信封里还有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:“备用钥匙,给你。别告诉灵茵。”没有署名,但他知道是谁。
他把钥匙攥在手里,指腹摩挲着齿痕。她怎么弄到他地址的?他不知道。她为什么要把钥匙寄给他?他也没有问。他只是把它和那条泪滴项链放在一起,贴身带着,从不离身。
那年秋天,他接到萧昕薇的电话。她的声音压得很低,像是怕被谁听到:“灵茵发烧了,三十九度四,我一个人照顾不过来。”他没有说话。“你能来吗?”她没有回答能或不能,只是问:“地址还是上次那个?”萧昕薇说:“是。”
挂了电话,他站在窗前。昌京市的秋天来得早,窗外梧桐叶已经开始落了,一片一片,打着旋儿,落在青石板路上。他看了几秒,坐飞机最快。他查了最早的一班航班,在网上订了票,把手机揣进口袋,出门。
从昌京到永安市,飞机只要半个多小时。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窗外的云层很厚,白茫茫的,像没有边际的雪原。他看着窗外。他的手指一直在口袋里摩挲着那把钥匙,把它捂得温热。她在发烧。三十九度四。她怕冷,冬天总是缩着肩膀,手冻得通红也不说。
飞机落地时是上午九点多。他打车到那个小区,在楼下站了一会儿。阳光从东边照过来,把整栋楼染成了淡金色。五楼的窗帘拉着,看不到里面。他不知道她住在哪一间,但他知道她在里面。他上了楼。
楼道很窄,声控灯是坏的,他摸着墙壁一级一级地走。五楼,那扇深棕色的门,门把手上挂着一个褪色的中国结。他把钥匙插进锁孔,轻轻一转。门开了。
房间里很安静,只有挂钟的滴答声和她微弱的呼吸声。窗帘拉着,光线很暗。客厅里有她的课本和笔记本,字迹端正,一笔一划都很用力。沙发上搭着她的校服,深蓝色的,袖口磨白了。茶几上有一杯凉透了的白开水,旁边是几粒退烧药,还没吃。他站在玄关没有换鞋,怕声音吵醒她。
她蜷缩在被子里,退热贴歪在额角,快要掉了。脸烧得有些红,嘴唇干干的,眉头微微皱着。她看起来很小,比他记忆里的她小很多。明明已经高三了,可蜷在那里,像一只生了病的小猫。
他低下头,把那杯凉透的水倒了,重新倒了杯温水放在床头柜上。又在厨房找到了保温瓶,烧了一壶水灌进去,放在她伸手能够到的地方。做这些事的时候,他的手没有抖。他想,他已经不是十二岁的男孩子了。他十八岁了,高了,肩膀宽了,声音也变了。可坐在她床边的时候,心跳还是很快。
他回到床边,看着她。她的嘴唇干干的,起了皮。他想拿棉签蘸点水给她润一润,又怕弄醒她。她睡得并不安稳,眉头皱着,呼吸有些重,像被什么东西压着喘不过气来。他伸出手,想帮她抚平眉心的褶皱,指尖快碰到的时候,又缩了回去。
他叹了口气。“唉,怎么就不能照顾好自己呢?”声音很轻,轻到像是说给自己听的。他从来不是一个会叹气的人,爷爷说叹气没用,他也不觉得叹气有用。可看到她烧成这样,他还是叹息了。不是有用没用,是心疼。
她的睫毛颤了一下。他还没来得及把手收回去,她的眼睛就睁开了。那双眼睛先是茫然的,没有焦距,像刚从一个很深的梦里浮上来。然后慢慢地,慢慢地,她看到了他。她的瞳孔里映出了他的脸。
“江宇轩?”她的声音哑得不像她的,像砂纸磨过玻璃,“你怎么来了?萧昕薇呢?”
她眨了眨眼,又眨了眨,抬起手揉了揉眼睛。她以为自己在做梦,以为烧糊涂了,以为他是不存在的幻觉。他把手从她额头上收回去,指尖还残留着她皮肤的温度。他把手插进裤兜里,攥紧,不让那点温度散掉。
“今天我正好来你们学校办点儿事,”他说,语气很平,像在说一件真的事,“遇到昕薇,说你生病了,所以顺便来看看你呀。”他顿了顿,“昕薇去买菜了,一会儿就回来。你先好好休息吧。”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编“办事”的借口,为什么不能直接说“我来看你”。他说不出口。话到嘴边就变了样子,变成“顺便”,变成“正好”。他不想让她知道他专门来的。不想让她觉得欠他什么。不想让她多想。他只想让她收下那杯温水,收下那片退热贴,收下他坐在这里的这十几分钟——然后忘掉。
“你来我们学校办事?办什么事?”她追问道,脑子烧得糊里糊涂,却还是不依不饶。
他没有回答。他把她按回枕头上,“别说话了,再睡一会儿。”被子拉上来,掖好,四个角塞进床垫下面。这是他第一次给别人掖被子。她被他裹成了一个蚕蛹,只露出一张脸。她的脸烧得红红的,鼻尖也是红的。他看着,又想叹气了,忍住了。他的声音放得很轻很轻,像怕惊动什么,“再睡一会儿。”
她看着他,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。他不确定那是什么。也许是高烧的水光,也许是别的。她没说话,闭上了眼睛。睫毛垂下来,覆着,像两把小小的扇子。她的呼吸慢慢平稳下来,眉头还是皱着,但没有刚才那么紧了。手指从被子里伸出来,攥着被角,攥得指节泛白。他没有把她的手塞回去。他只是坐在那里,看着她。窗外的阳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,落在她的手背上,落在他搭在膝盖的手上。
他站起来,看到她的眉头松了,呼吸稳了,退热贴贴得端端正正。
他转过身,走到门口。又停下来,回头最后看了一眼。他在心里说:“退烧了。你走吧。”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。
他关上门,把钥匙拔出来,攥在手心里。走廊的声控灯还是坏的,他摸着墙壁往下走。走到楼下,阳光已经照到整栋楼了。他没有走,站在对面那棵梧桐树下,把帽檐压得很低。风吹过来,梧桐叶哗啦哗啦地响,像有人在翻一本很厚的书。
秦麟来了,上了楼。过了一会儿,秦麟下来了。他们隔着马路对视了一眼。秦麟点了点头,他微微颔首。然后秦麟走了。他没有走。他站在那里,看着五楼的窗户。窗帘还是拉着,看不到她。但他知道她在里面。退了烧,应该能睡个好觉了吧。
他等到太阳偏西,等到秦麟发来消息:“她醒了,吃了东西。”他才转身,打车去机场。回去的飞机上,他把钥匙放回口袋,和那条泪滴项链放在一起。泪滴是爷爷给的,钥匙是她给的——不,是萧昕薇给的。但那是她的门。开门的钥匙在他身上。他把它和爷爷留下的项链放在一起。
那几年他总在想一个问题——什么叫做“喜欢一个人”?他在瓦岗村的时候不懂。回到昌京,还是不懂。他只是会在深夜把钥匙从口袋里拿出来,放在掌心里看。铜制的,小小的,齿痕很浅。已经磨得发亮了。他只是会在路过学校文具店的时候停下来,看到一只兔子贴纸,想起她铅笔盒上那只咧嘴笑的兔子。
他只是会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——“你笑一下嘛”“好厉害啊,我要是这么厉害就好了”“很难得看到你笑,你笑起来挺好看的”。每一句,他都记得。
他从来不是不记得。他只是一直在等。等一个合适的时机,等自己变得足够强,等她不会再被人欺负,等她不会再因为他陷入危险。他告诉自己:快了。再等等。
可是听到她发烧的消息,他还是来了。坐最早的航班,开了她家的门,蹲在她床边,给她换了退热贴,掖了被子。然后走掉,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。他不是不想见她。他是不敢。怕见了,就再也走不掉了。怕见了,就不想再等了。
他靠在出租车后座上,看着窗外的城市飞速后退。永安市越来越远,昌京越来越近。他把手伸进口袋,摸了摸那把钥匙。它还在。它会一直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