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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:瓦岗村的生活(1 / 1)

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,有一个古老的村庄,叫瓦岗村。传说是唐朝李密起义的根据地遗址——当然,也仅仅停留于传说。村里最博学的王大爷逢人就讲“咱村出过皇帝”,可你要问他是哪个皇帝,他就开始咳嗽:“咳咳,这个嘛,史书上嘛,咳咳……”

反正咳到最后也没说清楚。但瓦岗村的人不在乎。有没有皇帝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里的水甜、山绿、空气好,连鸡都比别处叫得响亮。

这个村庄里只有一所小学,名叫瓦岗小学。房子是砖瓦结构的,操场是黄土压实的,一下雨就变成泥潭,一刮风就扬起漫天黄沙。但我们从来不觉得它破——因为这是我们唯一拥有的学校,就像家里那只瘸腿的老母鸡,丑是丑了点,可每天还能下一个蛋,你还能嫌弃它不成?

瓦岗小学旁边,有一棵古老的松树。

没有人知道这棵树活了多久。爷爷说他小时候它就在这儿了,爷爷的爷爷小时候它也在。树皮皱得像老太太的脸,枝干粗得三个小孩合抱都抱不过来。夏天的时候,树冠像一把巨大的绿伞,把整片空地罩得严严实实,太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,在地上画出一片闪闪发光的碎金。

在这棵古老的松树下,有两个小女孩,正在玩过家家。

一个是我,柳灵茵。另一个是萧昕薇,我的最佳拍档、狐朋狗友,以及“一辈子不准绝交”的生死之交。

我们俩蹲在树根旁边,面前用碎瓦片摆了一圈“院子”,里面放着“桌子”——一块平滑的石板;“碗”——几个敲掉了一半的核桃壳;“菜”——地上薅的野草,红的绿的都有,摆盘还挺讲究。萧昕薇甚至从家里偷了她妈的一根绣花针当“筷子”,为此挨了一顿揍,但她坚称“值”。

“来来来,灵茵,尝尝我做的红烧肉。”萧昕薇用两根小树枝夹起一片红叶,小心翼翼地放进我面前的核桃壳里,表情郑重得像在供奉祖先。

我端起来,假装嚼了两口,竖起大拇指:“嗯!好吃!肥而不腻,入口即化!昕薇,你以后不去当厨子真是国家损失!”

“那是!”萧昕薇得意地一甩头发,“我这是祖传的手艺,我奶奶说了,萧家的女人天生就是掌勺的命!”

“你奶奶说的是‘天生就是掌嘴的命’吧?上次你偷吃她做的红烧肉,她追着你打了半条街。”

“那是我跑得快,不是她不想打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我腿脚有天赋。”

我们正说得热闹,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。还没来得及回头,就听到“哗啦”一声——我们精心布置的“院子”被一只大脚踹了个稀巴烂。碎瓦片飞了,核桃壳滚了,野草撒了一地,那根珍贵的绣花针“嗖”地一下飞进了草丛里,再也找不到了。

我气血上涌,“腾”地站起来,正要开口骂人,一抬头——

好家伙。

一个比我高出一个头的男生站在面前,虎背熊腰,皮肤黑得像刚从煤窑里爬出来,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,鼻孔朝天,嘴角下撇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“老子天下第一”的欠揍气息。他身后还跟着四五个小跟班,个个叉着腰、仰着脸,活像庙里的小鬼出来巡山了。

“你们两个小丫头片子,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?”领头的那个大块头用下巴对着我们,声音粗得像破风箱,“这是我先占的地方!你们在这儿过家家,经过我同意了吗?”

我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脚下那片被踢得稀烂的“家当”,心里那团火“噌”地烧到了脑门。

讲道理?讲什么道理!我柳灵茵从小到大,最不怕的就是——呃,好吧,我其实挺怕的。他那个块头,一拳下来我可能直接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。但此刻我的嘴巴比我的脑子跑得快:“凭什么说是你的地盘?你是地主吗?地契呢?拿出来看看!”

大块头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一个瘦不拉几的小姑娘还敢跟他顶嘴。他身边的跟班们也愣了,面面相觑,像是在问“这丫头是不是脑子有病”。

“地契?”他皱眉,“什么地契?”

“就是证明这块地是你的纸啊!你没地契,凭什么说这里是你家的?这树是老天爷种的,地是全村人踩的,你名字写在哪儿了?你叫它一声它会答应吗?”

萧昕薇在旁边小声提醒:“灵茵,他可能不认识字。”

“不认识字更简单了——你画个押也行啊!”

大块头的脸涨成了猪肝色。他虽然不懂什么地契不地契,但他知道自己被一个小丫头怼得下不了台。他握紧拳头,往前迈了一步。

我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。

讲真,我心里已经开始打鼓了。腿肚子转筋,手心冒汗,脑子里已经在盘算:如果我往左边跑,他能追上吗?如果我大喊“救命”,附近有人能听到吗?如果我装死,他会信吗?

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——

“住手!”

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带着几分少年人特有的清亮,又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
我和大块头同时转头。

一道白色的身影从阳光里走来。

不对,不是“走来”,是“登场”——像电视剧里那些英雄救美的男主角一样,踩着光影,衣袂飘飘。但现实没有那么浪漫,因为来的不是大人,是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男孩。

他比大块头矮了半个头,皮肤白得像刚从牛奶里捞出来的——在我们村,这种肤色简直就是“外星人”的标志。要知道瓦岗村的孩子们,哪个不是夏天晒成小黑炭、冬天捂成小红薯?这家伙倒好,站在太阳底下,整个人白得发光,像一盏行走的台灯。

秦麟。

说他是“英雄”,其实不太准确。因为他看起来并不像个能打的。他眉清目秀,五官精致得像年画里的娃娃,连老师上课时都忍不住多叫几次他的名字——不是因为他不听话,是因为老师们也觉得这孩子长得好看,看着就高兴。

但是秦麟有一个别人没有的秘密武器——

“这位大哥,我家里有许多阿尔卑斯棒棒糖,还有电动玩具车和弹珠,你今天下午有空吗?”

大块头愣住了。小跟班们也愣住了。我愣住了。萧昕薇也愣住了。

现场安静了整整三秒钟。

大块头的表情从“愤怒”变成“疑惑”,从“疑惑”变成“思考”,从“思考”变成“心动”,整个过程快得像川剧变脸。

“你……你说啥?”他的声音不自觉地软了下来。

“阿尔卑斯棒棒糖,草莓味的,一盒。电动玩具车,会跑的那种,遥控器在我手里。弹珠——水晶的,不是玻璃的。”秦麟一样一样地列举着,语调平和,表情淡定,像一个精明的商人在报价,“你今天下午有空的话,来我家玩。我姨母今天烤了饼干,还挺多的。”

空气又安静了三秒。

然后,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——大块头的嘴角抽了抽,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:“哎呀,秦麟啊,你怎么不早说呢!咱俩谁跟谁啊!这两个小姑娘在这儿玩挺好的,这儿风景多好啊!是吧?”

他转过身,对着我嘿嘿一笑:“误会,都是误会。你们继续玩啊,我走了!”

说完,大手一挥,带着身后的跟班们呼啦啦地走了。走得飞快,生怕秦麟反悔似的。

我站在原地,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。萧昕薇也是。

秦麟转过头,冲我们眨眨眼,嘴角挂着一种“小菜一碟”的淡定笑容。

要知道,在那个年代,在那个村子,在我们这些只会玩泥巴、掏鸟窝、下河摸鱼的孩子眼中,阿尔卑斯棒棒糖、电动玩具车、水晶弹珠这些东西,无异于世间的珍奇异宝。秦麟拥有的不是零食和玩具,他拥有的是一个“王国”的入场券。

从此以后,但凡遇到别人找我们麻烦,秦麟便效仿以上经历,一个个降服了他们。准确地说,是用物质“收买”了他们。但这个收买不是贿赂,而是一种“我有很多好东西,你要不要一起来玩”的真诚。

我后来问过他:“秦麟,你每次都拿零食玩具换平安,你不心疼吗?”

他想了想,认真地回答:“心疼。但萧昕薇比棒棒糖重要。”

萧昕薇当时在旁边,听到这话脸“唰”地红了,然后抄起一本课本砸过去:“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肉麻!”

秦麟稳稳接住课本,面不改色:“我说的是事实。”

“事实你个头!”

反正,打那以后,秦麟家就成了村里孩子们的“圣地”。每到周末,大大小小的孩子像赶集一样涌到他家门口,排着队等着蹭吃、蹭喝、蹭玩。秦麟的姨母人也大方,从来不嫌孩子们吵,反而笑呵呵地说“热闹好,热闹好”。

于是,秦麟顺理成章地成了我们的孩子王,被一众虾兵蟹将封为“瓦岗寨寨主”。他自己也挺满意这个称号,走路都带风,腰杆挺得笔直,见谁都是一副“朕已阅”的表情。

不过,好景不长。

当寨主当了一个月,秦麟开始觉得没意思了。

“寨主有什么好当的?”他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,双手托腮,一脸深沉,“听着就像占山为王的土匪。”

“那你想当什么?”萧昕薇啃着他给的棒棒糖,含混不清地问。

秦麟抬起头,看着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,目光悠远而坚定,像是要穿透云层直达天际。然后他说了一句震惊四座的话——

“我要当皇帝。”

于是,他的跟班丁小鑫——一个圆脸大眼、笑起来像年画娃娃的男孩,机灵得很,算算术比谁都快——郑重其事地接过“圣旨”,挨家挨户通知:“明天上午,山寨大会,不得有误!”

丁小鑫是我们村出了名的小机灵鬼。他爹是村里的会计,他打小就跟着算盘珠子长大,脑子转得快,嘴皮子也利索。村里大人见了都说:“这孩子,将来肯定有出息。”他办事靠谱,从不掉链子,秦麟正是看中了他这股子机灵劲儿,才把“御前”最重要的差事交给他。

“不来的罚——罚三颗大白兔奶糖!”丁小鑫站在村口的大槐树下,叉着腰,一本正经地宣布。

这惩罚太狠了,没人敢不来。

第二天,广场上黑压压坐了一片人。秦麟坐在最前面的一块垫了稻草的石头上——那是他的“龙椅”。他穿着一件质量很好的蓝色外套,衣领翻得整整齐齐,头发用那瓶价值连城的摩丝梳得油光锃亮,在阳光下反光到刺眼。

丁小鑫清了清嗓子,站到人群前面,站得笔直,清了清嗓子,用他那清亮又稳当的嗓门宣布:“皇上说了——最近电视上热映古装剧,里面的皇帝都有皇后、有贵妃、有大臣、有太监,排场大得很!咱们也不能输!从今天起,秦麟就是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——”

他自己带头喊了三遍,喊得中气十足,有板有眼。

众位虾兵蟹将自然没有异议。毕竟秦麟请他们吃了那么多零食,这时候不捧场,良心何在?

于是,大家开始热火朝天地封官。

“我要当丞相!”

“我也要当丞相!”

“凭什么你当丞相?我比你大!”

“当丞相还分年龄?那让王大爷来当好了!”

吵了半天,最后秦麟一拍大腿:“行了!别吵了!朕封你们——二十个丞相,十八个宰相!满意了吧?”

大家纷纷点头。满意了。反正也没人知道丞相和宰相有什么区别。

萧昕薇被册封为“镇国大将军”,因为她打遍全村无敌手的弹弓技术。我被册封为“文渊阁大学士”,因为秦麟说我“背书背得快”。虽然我怀疑他只是觉得这个名头听起来比较高级。

丁小鑫被封为“御前带刀侍卫”。他领到差事的时候,认认真真地对着秦麟鞠了一躬,说:“臣,定不辱命!”那架势,比电视里的大臣还像那么回事。后来他真用木头削了一把刀,挂在腰上,走起路来昂首挺胸,威风凛凛。

村里的大人们笑他:“小鑫,你这刀能干什么?”

“保护皇上!”他说得一本正经。

大人们又笑:“皇上是谁?”

“秦麟啊!”

大人们笑得更大声了。可小鑫不在乎。他就是这样的人——一旦认定了什么事,就会认认真真地去做,不管别人怎么看。

秦麟后来跟我说:“小鑫这个人,靠谱。交给他办的事,我放心。”

就这样,“大秦王朝”在瓦岗村正式建立。虽然这个王朝没有疆域、没有军队、没有国库——只有秦麟口袋里那几颗大白兔奶糖。

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每天忙忙碌碌地“上朝”。

上朝的内容通常是——今天谁家鸡丢了,派丞相去找;明天谁家的狗不回家了,派宰相去寻。你还别说,效率挺高的。鸡找到了,狗回来了,连村里王奶奶丢了半年的顶针,都被“御前带刀侍卫”丁小鑫从床底下翻了出来。

王奶奶逢人就夸:“瓦岗小学的娃,比派出所还管用!”

秦麟听到这个评价,眉头皱了一下:“派出所?朕是皇帝,不是所长。”

“皇帝比所长大多少?”有人问。

秦麟想了想,没想出来。但他很快给出了一个标准答案:“大很多。大概——十个所长吧。”

那时候的我们,天真地以为这个“王朝”会永远存在下去。我们都还小,不知道什么叫离别,不知道什么叫各奔东西,不知道有些人转身之后,就是很多年。

但那棵老松树知道。

它站在那里,静静地听着我们的笑声,把那些稚嫩的、闪闪发光的日子,一页一页地夹进自己的年轮里。

很多年以后,当我再回到瓦岗村,坐在那棵老松树下,风吹过来的时候,我依然能听到——

有人在喊“皇上驾到”,有人在说“丞相请起”,有人在为一个芭比娃娃争得面红耳赤,有人用一盒阿尔卑斯棒棒糖换来了整个村庄的和平。

那些声音,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,轻轻的,脆脆的,像花瓣落在水面上,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。

那是我们再也回不去、却永远不会忘记的时光。

我后来才知道,秦麟身上那些“外星人”的迹象,都是有原因的。

传言说,他的爸爸妈妈在昌京市,家里很有钱,生意做得很大。至于为什么他不跟着爸妈住,而是跟姨夫姨母待在瓦岗村,大人们说法不一。有人说是“城里读书太贵,送回来省钱”,有人说“他爸妈忙,没空带孩子”,还有人说“这孩子身体弱,乡下空气好,养人”。哪个版本是真的,没人说得清。

秦麟自己也不说。你问他“你爸妈是做什么的”,他就笑一下,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塞到你手里,说“吃糖”。你追问“什么时候去昌京市”,他说“放假就去”。你把话题绕回来,他就开始讲昌京市的高楼有多高、马路有多宽、商场里的电梯不用爬楼梯——“你站上去,它就自己带你上楼了,像飞一样。”

我和萧昕薇第一次听他描述电梯的时候,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。

“自己上楼?”“不用爬?”“那万一掉下来呢?”“掉不下来的,有安全装置。”“什么是安全装置?”“就是——不会掉下来的东西。”

他解释不清楚,我们也听不明白。但没关系,他描述的那些画面,已经足够让我们在脑海里搭起一座遥不可及的、发着光的城市。

昌京市,是年幼的我听到的第一个除了“瓦岗”以外的名字。

它像一颗遥远的星星,挂在秦麟的嘴里,亮晶晶的,忽闪忽闪的。

他每次从昌京市回来,就是我们最盼望的日子。他从不空手。阿尔卑斯棒棒糖、大白兔奶糖、威化饼干、夹心饼干、巧克力豆——那些东西在瓦岗村的小卖部里根本见不着,就算见着了,我们口袋里的钢镚儿也买不起。秦麟把零食往桌上一倒,花花绿绿的包装纸在阳光下反着光,我和萧昕薇围在旁边,激动得手心冒汗。

“这个给你俩的。”他总这么说。不问条件,不要回报,就是“给”。

我和萧昕薇不好意思全拿着,总要推几个回去。秦麟就说“我不爱吃甜的”,但我们明明看到他吃威化饼干吃得比谁都香。

至于他为什么不能去昌京市上学,一直是个谜。我猜过很多种可能——也许是姨夫姨母舍不得他,也许是他爸妈真的太忙,也许他自己不愿意去。他从来不解释,我们也就不问。朋友之间,有些事不必刨根问底。重要的是,他每次回来都带着那个大城市的气息,把外面的世界一块一块地搬进来,摊开在我们面前。

而那时候的我,并不知道昌京市意味着什么。

不知道那里有一所叫华虞的大学,不知道那里有一个叫江宇轩的男孩,不知道那颗遥远的、亮晶晶的星星,有一天会变成我脚下真真切切的土地。

那些都是后来的事了。此刻的瓦岗村,阳光正好,微风不燥。老松树下,我和萧昕薇蹲在碎瓦片围成的“小院子”前,等着秦麟从口袋里变出下一颗糖。

这就是我们最好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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