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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章 第十九章 蘑菇进城(1 / 1)

第十九章蘑菇进城

吃了肉包子,心里那点对前世的馋和念想,好像被那扎实的油水短暂地熨帖了一下。丁冬九没工夫再沉溺在那些抓不住的记忆里,日子推着人走,一家老小的吃穿用度、过冬的厚实、来年的盼头,都像一根无形的鞭子,抽着他不停地往前奔。

三四天一晃就过去了。这天早上,丁冬九刚出屋,就被丁成拽着衣角往堂屋窗根下拉。

“爹!爹!快看!蘑菇!蘑菇长大了!”丁成的声音又急又兴奋,小脸激动得通红。

丁冬九跟着过去,蹲下身。胡氏已经在旁边了,正小心翼翼掀开盖在竹篮子上的湿布。只见篮子里,几天前那些灰白色的小菇朵,如今已经舒展开来,成了巴掌大小的蘑菇。菌盖从灰白变成了浅灰色,边缘微微卷起,像一把把小伞,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,把底下的菌丝和木屑都盖得严严实实。菌褶清晰,白白嫩嫩的,散发出浓郁的、鲜灵的菇香。

虽然早在视频里看过无数遍蘑菇生长的过程,可亲眼看着自己亲手捣鼓出来的木屑包里,真真切切长出这么一大片水灵灵的蘑菇,丁冬九心里还是一阵激动,嘴角忍不住咧开。成功了!真的成了!

胡氏已经看傻了眼,伸出手,想摸又不敢摸,嘴里喃喃道:“我的老天爷……真长出来了,还这么多……这木头屑子,真能变成蘑菇……”

王一梅和丁传根也闻声过来。王一梅看着那一大篮子蘑菇,眼睛都直了:“这……这都是咱家那木屑长的?咋这么多?”

丁传根蹲下来,仔细瞅了半天,又伸手轻轻碰了碰一个最大的蘑菇,那蘑菇颤了颤,厚实又有弹性。老汉脸上露出难以置信又欣喜万分的笑:“了不得,了不得!这得有好几十斤吧?这要是拿到山里捡,得跑断腿也捡不来这么齐整的!”

丁冬九估摸了一下,那一麻袋木屑,大概四五十斤,这第一茬出菇,照顾得好,收个三十斤蘑菇是有可能的。后面还能收两茬,不过一次比一次少。

“今天咱就尝尝鲜!”丁冬九大手一挥,“娘,一梅,摘蘑菇,注意别拔,用手捏着菌柄根部,轻轻一扭就下来了。”

一家人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,小心翼翼地把成熟的蘑菇一朵一朵扭下来。大的有巴掌大,小的也有杯口大,灰扑扑的,却水灵鲜嫩。很快,就摘了满满一大盆,掂量着,得有三十多斤,丁冬九留了一朵不大不小的,做下一次取肉养菌丝用。

丁冬九挑了些大小不一的、有点破损的留在家里,让王一梅中午炒一大盘。上次蒸包子还剩了点抹了盐腌着的五花肉,正好用来炒蘑菇。

头午,糙米饭焖在锅里,冒着热气。王一梅掌勺,锅里放了点猪油,烧热,下姜丝、葱段爆香,再把切得薄薄的腌五花肉片放进去,煸炒出油,肉片变得透明微卷。然后,一大盆撕成小块的蘑菇“哗啦”倒进锅里。热油遇上带着水汽的蘑菇,滋啦一声响,浓郁的香气瞬间爆开,那是肉香混着蘑菇特有的、类似杏仁和木质的复合香气,霸道地充满了整个灶房,又飘到院里。

蘑菇在热油里迅速变软,渗出汁水,颜色也更深了些。王一梅翻炒几下,加了点盐,又淋了一小勺酱——如今家里宽裕了点,酱油也敢稍微多放点了。最后撒上一些蒜末,翻炒两下,出锅。

一大盘蘑菇炒肉端上桌。蘑菇吸饱了油脂和酱汁,油亮亮,软糯糯,夹着焦香的肉片和翠绿的蒜苗,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。丁成早就拿着筷子等不及了。一家五口,就着这盘罕见的硬菜,大口扒着糙米饭。

蘑菇入口,先是油的香,酱油的咸鲜,随即是蘑菇本身那难以言喻的醇厚鲜美,滑嫩中带着一点脆韧,越嚼越香。腌过的五花肉咸香有嚼劲,蒜提味解腻。这一盘菜,吃得一家人头都不抬,话都顾不上说,只有筷子碰碗和满足的咀嚼声。连最普通的糙米饭,就着这蘑菇的汤汁,都显得格外香甜。

“香!真香!”丁成吃得满嘴油,小脸埋在碗里。

胡氏慢慢嚼着一块蘑菇,难得的说:“活了这么大岁数,头一回这么痛快地吃蘑菇……往常山上捡点,都舍不得吃,攒着卖钱换盐。”

丁传根没说话,可一口蘑菇一口饭,吃得飞快,额头上都冒了汗。

丁冬九吃着这熟悉的、又似乎不同的味道,心里百感交集。在现代,蘑菇是最平常的食材,可在这里,却是难得的山珍。能靠自己的双手,让家人吃上这样一顿,他觉得之前所有的琢磨、试验、辛苦,都值了。

吃完午饭,看着家里还剩下二十多斤品相完好的蘑菇,丁冬九动了心思。这蘑菇不禁放,得尽快卖掉。今天本不是送豆腐的日子,但他还是决定进城一趟。

他换上王一梅和胡氏这几天紧赶慢赶给他做好的那身新棉衣棉裤。深蓝色的厚实粗布,絮了新弹的棉花,穿在身上立刻暖和了许多,人也显得精神了些。虽然针脚不算顶细密,可厚实板正。王一梅给他整理着衣襟,脸上带着满足的笑:“暖和吧?这新棉花松软,穿着不压身。”

“暖和,舒服。”丁冬九活动了下胳膊,确实比那件补丁摞补丁的旧夹袄强太多了。

他把剩下的蘑菇仔细挑拣了一遍,把最齐整、最大朵的用软草垫着,放进背篓,上面又盖了块干净的湿布保湿。掂了掂,得有二十多斤。

坐牛车进城的路上,丁冬九心里就琢磨开了。这么整齐大量的平菇,跟山里零散捡来的不一样,肯定会引人注意。要是有人盘问,得想好说辞。他打定主意,就说是在山里发现了一大丛野生的,连土带菌丝挖回来,试着养的。反正别人也没见过种蘑菇,应该能糊弄过去。但心里隐隐还是有点不安,这年头,太出格的东西,容易招祸。

到了县城,他先去了“顺来居”。掌柜的看见他今天不是送豆腐的日子却来了,有些意外。等丁冬九掀开背篓上的湿布,露出里面灰白色、肥厚整齐的蘑菇时,掌柜的眼睛亮了。

“哟!平菇!这时候还有这么新鲜的平菇?个头还这么大!”掌柜的拿起一朵仔细看,又闻了闻,“好东西啊,炖汤、小炒都美得很。咋卖?”

丁冬九心里其实没底。他只大概知道野蘑菇不便宜,可这种自己种出来的、品相这么好的,该卖什么价,他真吃不准。说高了怕把人吓跑,说低了又亏得慌。他脑筋一转,脸上露出老实巴交、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:“掌柜的,您是行家,见过的市面多。这蘑菇是头回得,我也不懂行市。您看……这成色,值个啥价?您给估个实诚价,合适我就卖。”

掌柜的听了,又仔细看了看蘑菇的个头、厚薄、新鲜程度,还掰了极小一块菌褶放在嘴里尝了尝鲜味。他沉吟了片刻,开口道:“这平菇,要是夏秋山里捡的,品相好的,也就十五六文顶天了。可眼下这都啥时候了?眼瞅着入冬,鲜蘑菇少见。你这蘑菇,朵大肉厚,没虫眼没破损,还这么新鲜水灵,是难得的俏货。”

他顿了顿,看着丁冬九:“这么着,丁老弟,咱也不是头一回打交道了。我给你个实价,这季节,你这成色,二十文一斤。你看中不中?要是行,我先要五斤,让灶上试试,客人要认,往后有了你还往我这儿送。”

二十文一斤!丁冬九心里一跳,这价比他预想的还好。他脸上适当地露出点惊喜和感激,连忙点头:“中!太中了!谢谢掌柜的照顾!就按您说的价!”

“行,那称五斤。”掌柜的很爽快,让伙计拿来秤。丁冬九小心地挑出品相最好的蘑菇,上秤,五斤高高的。掌柜的当下就数了一百文钱给他。

“丁老弟,往后要有这样的好货,可记得先往我这儿送啊。”掌柜的叮嘱道。

“一定一定!”丁冬九收了钱,心里踏实了不少,也有了底。看来这蘑菇,在识货的人眼里,确实值钱。

出了顺来居,丁冬九背着剩下的蘑菇,往醉仙楼去。他心里那点不安消散了一些。顺来居掌柜啥话没说,只管要好货。这醉仙楼是县城数一数二的大酒楼,背景深,伙计掌柜的眼界也高,这蘑菇的来路,不知道会不会打问。

到了醉仙楼后巷,敲开门,还是那个熟识的小学徒。看见丁冬九背篓里的蘑菇,小学徒眼睛瞪得溜圆:“丁叔,这蘑菇……可真鲜灵!您等着,我去叫庞师傅!”

不一会儿,庞师傅擦着手从热气腾腾的后厨出来,看见背篓里的蘑菇,脸上露出明显的讶异。他拿起几朵,对着巷子口的光仔细瞧了瞧菌盖、菌褶,又凑近闻了闻那股子特有的鲜香,还小心地掰了指甲盖大小一块菌肉放进嘴里,细细品了品。

“啧,丁老弟,”庞师傅咂摸着嘴里的余味,看向丁冬九的眼神多了几分惊奇,“行啊你,这时候还能弄来这么地道的鲜平菇?朵大肉厚,味儿也正。难得,真难得。”

他夸是夸,却没像往常那样直接说价要货,而是对丁冬九道:“东西是好东西。不过,这用量和价钱,我做不了主,得掌柜的拍板。你在这儿稍等会儿。”

说完,庞师傅便拎着那几朵蘑菇转身又回了后厨。丁冬九心里那根弦微微绷紧了,站在后巷微凉的风里等着。果然,大酒楼规矩多,不像小饭馆那么简单。

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工夫,后门又开了,出来的却不是庞师傅,而是那个小学徒。小学徒脸上带着点与往常不同的客气,对丁冬九道:“丁叔,唐掌柜的请您进去说话,这边请。”

丁冬九心里“咯噔”一下。掌柜的亲自要见他?看来这蘑菇,确实引起了不小的注意,恐怕不单单是买卖那么简单了。他定了定神,背上背篓,跟着小学徒走进了醉仙楼的后门。

小学徒引着丁冬九,没去后厨,反而穿过一条狭窄的走廊,来到了前面酒楼的一个小偏间。房间不大,但收拾得干净,摆着一张方桌,两把椅子,墙上还挂着一幅字画,看着就比后厨那边讲究。

过了一会儿,门开了,进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。男人穿着深灰色绸面夹袄,外罩一件玄色马甲,面容清瘦,皮肤白皙,留着两撇修剪整齐的短须,眼神温和却透着精干。这正是醉仙楼的唐掌柜。丁冬九以前来送货,匆匆见过两次,但没说过话。

“丁老弟,请坐。”唐掌柜声音不高,很温和,自己在对面坐下,示意丁冬九也坐。他先给自己倒了杯茶,又示意旁边伺候的小伙计给丁冬九也倒了一杯。

丁冬九道了谢,坐下,心里却绷紧了弦。这架势,不像是单纯谈买卖。

唐掌柜没急着说蘑菇,先端起茶杯,轻轻吹了吹浮沫,抿了一口,这才抬眼,认真地打量起丁冬九。目光从丁冬九深蓝新棉衣,到他手上劳作留下的厚茧,再到他其貌不扬、甚至有点木讷的庄稼汉脸庞,最后落在他那双眼睛上。

丁冬九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,迎着唐掌柜的目光,不闪不避。他前世在职场里也算见过些人,知道这种时候,心虚躲闪反而坏事。

唐掌柜看了他一会儿,忽然笑了,那笑容里带着点探究和玩味:“丁老弟,恕唐某眼拙,以前没细看。今日一见,老弟倒是……有些与众不同。”

丁冬九心里一紧,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疑惑:“唐掌柜过奖了,我就是个乡下种地的,腿脚还不利索,能有啥不同?”

“不同在神态气度。”唐掌柜放下茶杯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,“寻常农户,进城卖点山货土产,见了我这样的掌柜,多少有些局促、讨好,或者畏缩。可丁老弟你,从进来到现在,眼神清正,举止有度,不卑不亢,这份淡定坦然,倒不像个寻常庄稼汉。不知老弟……以前是做什么营生的?我看你腿脚似乎有些不便?”

话问到这份上,丁冬九知道,必须得给个合理的说法了。他路上编好的那套说辞,此刻在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。他脸上适当地露出一点沉重和回忆的神色,叹了口气。

“不瞒唐掌柜,我前些年,在军中效力。受了伤,腿脚落了残疾,这才回乡种地。”丁冬九声音平稳,带着点刻意压制的沙哑,“在军中时,运气好,伺候过一位走南闯北、见多识广的小校尉大人。大人待下宽厚,闲暇时也跟我们这些亲兵说些各地的风物见闻。”

他顿了顿,观察着唐掌柜的神色。唐掌柜听得认真,示意他继续。

“后来一场大战,我们那一队人马被打散了,校尉大人也受了重伤。我这条腿,就是替大人挡了一下,被马踩的,当时骨头都露出来了,都以为要废了。”丁冬九说着,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左腿,脸上露出心有余悸的表情,“也是命大,被救回了伤病营。那地方……唉,不提也罢。疼得日夜睡不着,又惦记家里不知死活,好些伤重的弟兄,觉得自己熬不过去了,心里憋着的话,就忍不住往外倒,心里藏的女人,村里偷拔的萝卜,想起啥说啥。有去过南边的一个弓箭手,说过他们那里有人试过把山里的蘑菇连土挖回家,放在暖和避光的地方,偶尔能再长出来。也有在北边胡地做斥候的兵,说过胡人用牛羊油脂混着草木灰,搅和了洗手洗脸,洗得干净还不冻手……那时疼得糊涂,又想着怕是活不成了,听什么都往心里记,就当是……留个念想。”

他抬起头,看着唐掌柜,眼神坦诚:“这做胰子皂的法子,就是那时胡乱记下的,回来试着瞎鼓捣,没想到真成了,家里用着还行,就给庞师傅拿了一块试试。这蘑菇……也是碰巧。前个月上山,看见一大丛平菇,想起伤病营里听来的话,就小心着连那一片腐木和土都挖了点回来,放在灶房角落,日日洒点水,没想到……真又长出来了。我自己也吓一跳。这不怕放坏了,赶紧拿来,看看酒楼要不要。”

这一番话,真真假假,虚实结合。点明了自己是“退伍伤兵”,有军中背景(虽然是最底层的);解释了手艺来源(伤病营将死之人的“遗言”);说明了蘑菇来路(“碰巧”挖到野生的尝试培育);还把胰子皂的事也圆了过去。最后归结于“运气”和“将死之人的念想”,增添了几分可信和唏嘘。

唐掌柜听完,沉默了片刻,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敲着。他仔细品味着丁冬九的话,观察着他的神态。伤残退伍的老兵,在军中伺候过见识广的校尉,在死人堆里爬过,听过些稀奇古怪的传闻,侥幸没死,带着残疾和一点不知真假的手艺回乡……这经历,倒是解释得通他为何神态与普通农户不同——见过生死的人,心性总要被磨砺得沉稳些。至于那些手艺是真是假,反倒不那么重要了,重要的是,这人背后有没有什么麻烦,东西来路干不干净。

“原来丁兄弟是行伍出身,还救过上官,失敬失敬。”唐掌柜脸上的神色明显缓和了许多,甚至带上了两分敬意(不管是真是假),“在军中历练过,果然不同。难怪我看丁兄弟气度沉稳。既然这蘑菇是丁兄弟机缘巧合所得,来路清楚,那就好说了。咱们做买卖的,求个安稳长久。”

他话锋一转:“只是这蘑菇,同一品种如此整齐,确实少见。丁兄弟既然有这运气和巧思,日后若是还能得,不妨先往我醉仙楼送。价钱好说,断不会亏了兄弟。至于那胰子皂……”唐掌柜笑了笑,“自家捣鼓的小玩意儿,能用就好。不过丁兄弟若是有心,往后做出规整些的,我也可以帮着问问,看后厨采买要不要,给伙计们洗手用。总比用碱面子强。”

这话说得客气,却也划清了界限:蘑菇可以收,胰子皂这种“小玩意儿”,醉仙楼看不上,但可以帮忙问问下头人要不要。既给了面子,又撇清了关系,不至于跟“章记”那样的可能存在的势力冲突。

丁冬九心里明镜似的,赶紧拱手:“多谢唐掌柜体谅!蘑菇有了,一定先往您这儿送。胰子皂就是自家瞎弄的,不敢登大雅之堂。”

正事谈完,气氛轻松不少。唐掌柜叫了庞师傅进来,吩咐道:“庞师傅,丁兄弟这蘑菇不错,你看着能用多少,按市价收了。往后丁兄弟再有,只要成色好,咱们优先要。”

唐掌柜喊了庞师傅进来,吩咐道:“庞师傅,丁兄弟这蘑菇不错,你看看灶上能用多少,按市价收了便是。往后丁兄弟再有这样成色的鲜货,只要合适,咱们醉仙楼优先要。”

庞师傅应了,领着丁冬九回到后厨。他看了看背篓里剩下的蘑菇,琢磨了一下,对丁冬九说:“丁老弟,这蘑菇是好,可眼下也不是吃蘑菇大菜的时节,用量有限。我先要个十斤,试着添两道时鲜菜,你看如何?”

丁冬九点头:“行,听庞师傅安排。”他顿了顿,像是忽然想起什么,又带着点回忆的神色说道:“庞师傅,这平菇除了炒炖,还有个吃法,我当年跟着校官跑腿时,见他们喝酒用过——炸蘑菇。选肉厚些的,撕成小条,洗净攥干水,裹一层薄薄的糊(用鸡蛋和面粉,或者就单用面粉水),下油锅炸到金黄酥脆,捞出来趁热撒上细细的椒盐。那口感,外酥里嫩,鲜香满口,最适合下酒。校官当时赏了我一小口,那滋味……记到现在。”

庞师傅听着,眼睛渐渐亮了。他是厨子,一听这做法就知道有门道。炸蘑菇,费油,可做好了是真出彩,尤其是下酒菜,要的就是个香口。他再看丁冬九,心里那点奇怪的感觉又冒出来了。这人明明一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模样,腿还不利索,可说起这些吃食门道,又像是真见过些世面。难道真如唐掌柜所说,是军中历练过的缘故?

“炸蘑菇?这做法倒是新鲜。”庞师傅来了兴致,也不急着称蘑菇了,招手叫来个打下手的徒弟,“去,按丁老弟说的,选几朵厚的,洗净撕了,调点面糊,我试试。”

徒弟手脚麻利,不一会儿就准备妥当。庞师傅亲自掌勺,热了半锅油,将裹了薄薄面糊的蘑菇条下锅。刺啦声中,蘑菇条在油锅里翻滚,迅速膨胀,变成诱人的金黄色。捞出来控了油,撒上现磨的椒盐,一股混合了油脂焦香、蘑菇鲜香和椒盐辛香的奇特味道就飘了出来。

庞师傅自己先尝了一根,咔嚓一声,外壳酥脆,里面的蘑菇肉却还保留着汁水,又鲜又嫩,椒盐的咸香恰到好处地激发了蘑菇的本味。他眼睛一亮,连连点头:“妙!这个好!下酒绝了!比油炸花生米有吃头!”

他转身对丁冬九竖起大拇指:“丁老弟,你是这个!这法子好!”又看看剩下的蘑菇,干脆道:“十斤怕是不够了。这样,剩下的我全要了!有多少算多少!”

最后上秤一称,连背篓里的一起,总共二十二斤半。按二十文一斤算,正好四百五十文。

庞师傅让伙计取钱。丁冬九接过那沉甸甸的四串多铜钱,却没有立刻收起来。他拿出零头整整五十文,双手捧着,诚恳地递到庞师傅面前。

“庞师傅,”丁冬九脸上带着憨厚又真诚的笑,“今天多亏您引荐,唐掌柜才肯收这蘑菇。本来您只要十斤,结果全要了,省了我再跑腿找别家。这点小意思,请您和几位帮忙的伙计喝碗酒,解解乏。以后我这儿要是再有点稀罕东西,还得麻烦您多费心掌掌眼。”

庞师傅看着递到眼前的五十文钱,又看看丁冬九那张朴实甚至有点木讷的脸,心里头一次对这个“瘸腿的乡下卖豆腐的”生出了点不同的看法。这人,不简单啊。东西好,会来事儿,懂规矩,知道打点,话也说得漂亮,让人听着舒服。这哪是一般泥腿子庄稼汉能有的章法?

他哈哈一笑,这回是真心实意地笑了,也没客气,接过那五十文钱,顺手就拍在了旁边一个墩实的伙计手里:“听见没?丁叔请你们喝酒!还不谢谢丁叔!”

那伙计和旁边几个打下手的都眉开眼笑,连忙道谢。庞师傅这才对丁冬九道:“丁老弟,你太客气了!往后有啥好玩意儿,放心往我这儿送,只要东西好,价钱上亏不了你!咱打交道也不是一回两回了,你办事,我放心!”

这话说得就比刚才热络亲近多了。丁冬九也笑着道了谢,这才把剩下的四百文仔细收好。他知道,这五十文花得值。不光是为了今天的蘑菇,更是为了往后长久的交道。在醉仙楼后厨,庞师傅这个管事的灶头,有时候比掌柜的说话还管用。

买卖做完,丁冬九背着空背篓走出醉仙楼。怀揣着卖蘑菇得来的五百文巨款(顺来居一百文,醉仙楼四百文),他本该高兴,可心情却有些复杂,甚至有点沉甸甸的。

挣点钱,太不容易了。不仅要辛苦劳作,琢磨手艺,还要应对各种盘问和猜忌。在唐掌柜那样的人物面前,自己就像一只可以被随意拿捏的蚂蚁,一句话说错,可能这门生意就断了,甚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。这种命运不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,让他这个来自现代、习惯了相对平等和规则的人,感到格外憋闷和不舒服。

他深吸了口气,冰凉的空气进入肺腑,压下心头的烦躁。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,有了钱,得赶紧把该置办的东西置办好。

他先去找正规秤行,买了一杆崭新的木杆秤,花了二百文。做买卖离不开秤,总借村长家的不是长久之计,每次还得送豆腐,不如自己买一杆方便。

又去杂货店,给丁成买了两块饴糖,花了四文钱。经过布庄时,他走了进去。棉衣还得继续添,想起王一梅总是穿着那身靛蓝的旧褂子,胡氏的衣裳更是洗得发白。他仔细看了看,挑了半天,给王一梅选了半匹浅绛色的细麻布。这颜色不扎眼,但比靛蓝鲜亮些,衬肤色。又给胡氏挑了半匹酱紫色的厚实麻布,这颜色庄重,适合老人家。两卷布花了将近一百五十文。

天冷,棉花还得继续,他又买了二斤新棉花,花了整整一百文。手里就剩下四五十文了。他一咬牙,去肉铺割了二斤肥瘦相间的后腿肉,又花了四十多文。看看剩下的几个铜板,他没再买别的。

背着买来的东西,坐牛车回家。一路上,他摸着怀里所剩无几的铜钱,想想今天这一天起起伏伏的心情,叹了口气。

到家时,已经是傍晚了。丁成第一个跑出来,看见爹背篓里的东西,又看见丁冬九脸色似乎不太对,没敢像往常那样扑上来。

王一梅和胡氏也迎出来,看见买了这么多东西,又听说了蘑菇竟然卖了五百文,都惊呆了。

“五……五百文?”王一梅声音都变了调,接过那沉甸甸的钱串,手都有点抖,“就那些蘑菇?我的天爷……”

胡氏也激动得说不出话,只是反复摸着那半匹酱紫色的布,眼里泪花闪闪。

丁传根蹲在门口抽烟,听说卖了这么多钱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,可拿着烟袋的手,微微有些颤。他看看儿子,又看看媳妇和孙子高兴的样子,脸上露出欣慰又复杂的表情。

王一梅高兴之余,忽然想起什么,一拍大腿:“哎呀!早知道能卖这么多钱,早上那盘炒蘑菇就不该吃!应该都卖了!那一盘得有一斤多吧?二十多文呢!”

她这话一出,刚才还兴奋的气氛凝滞了一下。胡氏也露出惋惜的神色。

丁冬九看着她们,心里那点因为挣钱不易而产生的憋闷,忽然就被冲淡了许多。他笑了笑,开口道:“吃就吃了,自家人吃了进肚子,长力气,不亏。再说了,”他指指堂屋,“那木屑包还在,过七八天,又能摘一茬。以后蘑菇常有,不差这一口。”

这话像颗定心丸,王一梅和胡氏立刻又高兴起来。是啊,以后还能长!自家有这本事,还怕没蘑菇吃?

“对!对!还能长!”王一梅脸上重新绽开笑容,拿着那半匹浅绛色的布在自己身上比划,又仔细看颜色,眼里是藏不住的欢喜,“这颜色真好看……给我买的?多费钱……”

“给你和娘一人做身新衣裳,过冬天穿。”丁冬九说,“棉花也买了,天冷,该添的都得添上。”

王一梅摸着那细软的棉布,又看看旁边给婆婆的酱紫色布,给儿子买的糖,还有那块肥瘦相间的肉,心里被塞得满满的,又暖又胀。她看看男人,男人脸上带着倦色,可眼神是温和的,看着她。

刚才那点因为蘑菇卖了好价钱、自己却“浪费”了一盘的懊恼,瞬间烟消云散。

“嗯!穿新衣裳!”她重重点头,脸上是明亮的、对未来充满期待的笑。

丁成早就含着糖,在院里高兴地跑来跑去。胡氏抱着那匹布,爱不释手。丁传根磕了磕烟袋,起身去收拾买回来的肉。

丁冬九看着这一幕,心里最后那点阴霾也散去了。是啊,有啥不开心的呢?他这么辛苦,这么谨慎,甚至有点憋屈地周旋,不就是为了眼前这一幕吗?为了家人的笑容,为了他们能穿上新衣,吃上点好的,日子有盼头。

为了这些,所有的辛苦、算计、乃至那点不得不隐藏真实自我的憋闷,都值得了。

夜渐渐深了,油灯下,一家人围着桌子,计划着明天包饺子,用新买的肉。王一梅和胡氏商量着布料怎么裁,棉花怎么续。丁传根默默地把买回来的东西归置好。丁冬九靠在炕头,听着她们带着笑意的低声交谈,看着儿子满足的睡颜,觉得浑身那根紧绷的弦,终于慢慢松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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