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周把儿子哄睡着的时候,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。
小家伙今年四岁,精力旺盛得跟装了马达似的,每天睡前都要在床上蹦半小时,嘴里喊着奥特曼变身,老周得在旁边当怪兽,被他拿枕头砸好几下才肯罢休。
今天还算好的,只蹦了二十分钟就倒下了,枕头刚挨上脑袋,呼噜声就起来了。
老周给儿子掖了掖被角,轻手轻脚带上门,去厨房从冰箱里摸出一罐啤酒,走到客厅往沙发上一瘫。
这个点是一天里他最舒服的时候。
老婆在卧室追剧,儿子睡着了,没人喊他干这干那,他可以安安静静地刷会儿手机。
客厅的灯只开了一盏落地灯,暖黄色的光照得整个屋子有点昏。
茶几上摊着几包没来得及收的饼干和半个没吃完的苹果,电视黑着,遥控器掉在沙发缝里,他也懒得捡。
老周喝了一口啤酒,打开抖音,拇指机械地往上滑。
美女跳舞——滑走。
直播间卖货——滑走。
一个男人用脚开瓶盖——老周停了一秒,又滑走了。
然后他刷到了一条视频。
画面是一个大合影,一群人挤在一起,背景像是个会议室,前面挂着国徽。
配的文字是——“电影《第二十条》今日杀青,聚焦正当防卫,法不能向不法让步。”
老周的手停住了。
他认出了那条横幅下面的字——永城县检察院。
他愣了一下,然后坐直了身子。
《第二十条》?
正当防卫?
老周把啤酒放在茶几上,点了暂停,盯着屏幕上那张合影看了好几秒。
一群人围在一起,中间是个年轻人,穿着深蓝色夹克,表情淡淡的。
旁边站了一圈演员——有认识的,有不认识的。
老周往下划了一下评论。
老周没有点赞,没有评论,就是盯着那条视频看了很久。
永城啊。
他不是网上的那种永城人——网上的永城人大多数是在外地工作,看到老家的新闻才转发一下。
老周不一样。
他是正儿八经住在永城的永城人。
那家小超市就在他丈母娘住的小区隔壁。
出事的那个晚上,他老婆正好在丈母娘家里帮忙收拾东西,离那个超市不到三百米。
第二天一早他老婆打电话跟他说这件事的时候,声音一直在发抖——“老周,昨天晚上那家超市出事了。”
他当时正在上班路上,电动车停在路边,听完了整件事。
挂了电话之后,他在路边蹲了好一会儿,才重新骑上车。
这两个月,永城变了很多。
网上的人说永城这下出大名了——但这个名,谁都不想出。
街坊邻里聊天,说起那个案子,都压低了声音。
“他老婆是被欺负的,他自己是为了老婆,抓他干嘛呢。”
然后大家一起叹气,把茶杯在手里转好几圈,谁也不接下一句。
老周也没少在网上跟人吵。
接着,他重新点开那条视频,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。
他看到了那个叫赵丽影的女演员。
评论区说她演的原型就是那个超市老板的老婆。
图片上的她穿着一件旧得看不出颜色的T恤,头发凌乱,脸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。
老周愣了一下——这跟电视上看到的赵丽影完全是两个人。
底下有人科普,说她为了演好角色,找了聋哑人老师,学了两个多月手语。
老周喝了一口啤酒,心想:这个演员,用心了。
他又看了一遍评论区都在说的那句话—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。
老周没什么文化。
初中毕业就去汽修厂当学徒,现在三十出头,在一家修车行当师傅,手上除了机油还是机油。
他不怎么关注新闻联播,也不太看得懂那些弯弯绕绕的政策文件。
但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话,他听懂了。
就八个字。
法律,不能向欺负人的那一方认怂。
“看什么呢?”老婆从卧室出来了,穿着睡衣,头发乱糟糟地套在一个发箍里,脸上的面膜还没揭。
她走到沙发边上坐下,拿起茶几上那半个苹果咬了一口。
老周把手机递给她。
老婆接过来看了一眼,又看了一眼,然后抬头:“电影?拍咱们这边那个事?”
她声音一下子就抬高了,面膜都皱了一块,“拍完没有?”
“说要上映了。”
“啥时候上?”
“不知道,刚拍完。”
老婆把苹果核往茶几上一扔,把手机还给老周,又伸手抽了一张纸巾擦手:“到时候去不去看?”
老周没说话。
老婆又说了一遍:“我问你去不去看。”
“你想看?”
“看,为什么不看。”老婆把纸巾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,靠在沙发扶手上,“那个老板娘被欺负成那样,她老公进去砍人,搁我也砍——但法律说不行,我想看看法律到底怎么说的。”
老周转过头,发现老婆的眼睛有点红。
“你怎么了?”
“没怎么。”老婆吸了一下鼻子,声音闷闷的,“我就是想起那个老板娘了,上次咱们逛超市,她还帮咱儿子找过一个气球,找了好久,你忘了?”
老周没忘。
那回他带着儿子去超市买东西,儿子非要货架最上面挂的那种气球。
他够不着,老板娘踩着凳子帮他拿下来,还弯腰塞到儿子手里。
儿子说谢谢阿姨,老板娘笑着摸了摸他的头。
老周把手机放在茶几上,把啤酒罐里最后一点喝完,捏扁了扔进垃圾桶。
“到时候上映了,咱俩去看。”他说。
“孩子谁带?”
“让你妈帮看一天。”老周站起来,关掉落地灯,“睡吧。”
......
第二天一早,林默坐最早一班高铁回了燕京。
老赵留在廊坊处理收尾——拆景、还设备、结算场地费,这些事老赵熟,不用他操心。
到燕京的时候是早上八点半。
林默回家把行李撂下,换了件干净衬衫,直接去了最高检。
他先回了自己办公室,桌上堆了一摞文件,最上面是几份待审的简报,旁边放着老韩留的便签——韩正明那笔字跟他人一样硬邦邦的,横平竖直:“回来找我,汇报一下《第二十条》的情况。”
林默把便签搁下,整了整衬衫领子,上了楼。
老韩办公室的门开着。
林默敲了两下门框,老韩正低头看文件,头也没抬:“进来。”
“韩处。”
老韩这才抬起头,摘了眼镜上下打量了他一眼:“瘦了,廊坊的盒饭不行?”
“还行。”
“还行就是不行。”老韩把眼镜重新戴上,指了指对面的椅子,“坐,片子拍完了?”
“拍完了,后期大概二十多天,一月就能上!”
老韩点了点头,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不紧不慢地说:“赵检昨天还问你来着,他说张检前两天开会的时候提了一句——《第二十条》拍完了,首映的时候他要去看。”
林默愣了一下:“张检?去首映?”
“怎么,不行?”老韩放下茶杯。
“不是..张检日理万机...”
“理万机也得看电影。”老韩站起来,从桌上拿起那份便签,团了扔进垃圾桶,“这片子是三家联合出品,正当防卫的普法宣传是今年政法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,张检去首映礼不是捧场,是表态。”
“你拍这片子的时候,张检跟最高法的周院长通过两次电话,讨论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问题,你以为三家联合是随便说说的?那是上面认真研究过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