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你的腿疼吗
用过早膳后,林白瑜被林老私下叫走了。
钟厌笙好久没回天墉城了,便想四处逛逛,但槐花不知去哪儿来,她便随意选了两个小厮出门。
钟欢晓瞧见了,问:“晚些要去郑家祖坟那边烧香祭拜,你不去吗?”
“这是郑淑君的祖宗父母,我去做什么。郑家的祖宗之关心他们自己的子孙后代的,又不是林家的人。”
钟厌笙说得轻松,也不放在心上。
“可你就这么走了,母亲想来会生气。”
“我留下来碍眼她才会生气。”钟厌笙拍了拍她的肩膀,“二姐姐你放心吧,林家的事,母亲不在意我会不会在场。”
钟欢晓一怔,深深的看着她,似长久期盼终于得到了回应:“回来这么久了,好像这是第一次见你喊我二姐姐。”
钟厌笙愣住,失声笑:“……我没这么没礼貌吧?”
钟欢晓会意一笑,,眸底有股化不开的歉意。
她目光扫过厌笙手腕,思绪游离。
钟厌笙唇角抿紧了些:“我听说你昨晚跟母亲吵架了?”
钟欢晓困惑蹙眉: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这事就连外祖父都不知。
“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,但二姐姐,我无需你为我做到这一步,你对母亲来说,是最最贴心乖顺的女儿,跟我这种离经叛道的人不一样。
我已经不在乎他们怎么想,如何对我了,眼下我即将要‘出门’,今后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,你实在没必要为了我得罪家里人。”
她一顿,又继续说,“至于以前的事……那都过去了。虽开始我的确怨恨过你为什么不给我开门,可仔细想,你当时也不过九岁,害怕是在正常不过。”
厌笙将长袖撸挽起,腕骨似白玉无瑕洁白,“二姐姐您瞧,过去十二年了,当初恶犬的咬痕已经消失。
这已经是过去很久的事了,疤痕消失了,伤痛也没了,可二姐姐一直讲此事放在心里,无异于是让当年的恶犬一再将你咬伤,
那是很恐怖的经历,我忘了,二姐姐也不必记得,若觉得对我有亏欠,便好生将日子过好。”
十二年前,在一场宴会上,钟厌笙跟钟欢晓误闯东道主后院,被一黑狗追逐撕咬。
钟欢晓当年九岁,长得高也跑得快些,她过于害怕,跑出去后竟关上门不让年仅五岁的钟厌笙出来,任凭她被撕咬。
权贵人家守卫森严,不远处便有护卫跟小厮,钟厌笙被及时救下并未伤及性命,但腕骨处却被撕咬了好大的口子,出好多血。
时至今日,想到当年的那片讧,钟欢晓仍旧触目惊心。
她咬了咬唇,眸底一片暗色、低落:“……厌笙,你恨我吗?”
钟厌笙睫毛倏地一颤。
恨吗?
当然恨了。
他们是她的至亲血缘却抱团欺凌孤立她,无视她的感受,精神打压。
但钟欢晓性子冷淡,并不参与这些,很多时就是冷漠看过,既不帮忙,也不加入。
是冷漠了些,可组织造成这一切的事母亲,她当时一个孩子,又能做什么,且她对家里的其他兄弟姊妹也都冷淡,不仅仅只是对她而已。
只有那次意外。
但那毕竟是意外,钟厌笙就算有所怨恨,可也是从前的事了。
“现在不了。”她也说的直白。
钟欢晓一怔,直挺的背脊顿时松缓了下来,她勾唇一笑,点了点头:“你若是不想掺和郑家的事,不如就晚些回以来吧,我听说星满楼的菜色都很不错。”
钟厌笙倏地一笑,点头。
她上了马车,但才用过膳,现在去酒楼就太早了,多年未回天墉城,一时间她还真不知去哪。
槐花看出她的迷茫,说:“小姐,既如此,我们不如去灵鹫寺,天墉城的灵鹫寺远近闻名,听说很灵的,去求姻缘姻缘如何?”
“对诶,我怎么没想到。”钟厌笙拍了拍脑袋,“你不说我都忘了,之前我就想过回来这一趟要去灵鹫寺的。”
灵鹫寺是贺朝最灵验的寺庙,没有之一,就连钟北山的寺庙都不及其中之一。
钟厌笙看了看天色,当即便下定决心去灵鹫寺。
原烈阳高照,天气晴朗,但马车走了没一会竟下起了雨。
钟厌笙看着变化莫测的天气,心里沉甸甸的,莫名的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她许是有些迷信吧,原是要上山求愿的却遭到了阻止,若最后真球不成,她也怕事与愿违。
钟厌笙本想咬咬牙让车夫带自己山上去的,可看着身后跟着被雨水打湿的小厮,马车前艰难架马的车夫,她想了想,还是决定就近去酒楼休息。
山路崎岖难走,马车容易陷泥,冒险上山无异于拿所有人安全性命去赌。
就近的酒正式天墉城的星满楼,原座无虚席的酒楼如今有些空旷,许是下雨的缘故,来往的人并不多。
天墉城天气虽跟京城也相差无几,但许是靠山的缘故,说热也很热,下雨时也是格外的冷。
钟厌笙让酒楼拿了些吃食给小厮车夫,还让人住了一碗浓浓的姜茶。
她没什么胃口,便坐在了一楼雅间望着外头的雨。
密密麻麻的,落地的声音又大,明明是雨,但又像石子,钟厌笙望着大雨出神,思绪蓦然飘远,记忆如同潮水一般涌现。
今日的雨跟当年的一样大。
“又下雨了,你的腿会不会痛?”
低沉的呢喃声骤然传来。
钟厌笙思绪一下回笼,猛地扭头看着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的人。
男人身着一袭乌黑色锦袍,温文尔雅,自带着显赫气质,他一双黑沉的眼只落在厌笙身上,一步步朝她靠近。
厌笙眉目一沉,不自觉往后一退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