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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八章 不给你穿小鞋给谁穿?(1 / 1)

百草厅后院,还是刚刚那间房间里。

曹魏达一坐下来,就迫不及待地问:「陈老,我这......到底什么情况?应该没什么不妥吧?」

陈老忍不住捋须而笑,「曹爷放心,不是不妥,是太奇了。」

「老夫行医五十余载,见过无数脉象,虚脉、实脉、寒脉、湿脉,样样都识得,可唯独你这一种,这辈子只在古医书上见过,却从未亲眼得见。」

「之前没有说出来,一是因为不太确定,这二嘛.......」

他顿了顿,眯著眼说:

「老夫活了这么大岁数了,识人无数,倒也略懂一些面相。」

「那叫三野勇太的小鬼子虽然看似平和,但不难看出是个心胸狭隘的。」

「他身体虚浮,你健康茁壮,难免心头不喜。」

说到这里,陈老身子微微前倾,声音清晰有力:

「刚刚老夫去查了医书,基本可以断定,你这身子,乃纯阳之体!」

「纯阳之体?」曹魏达讶然,他是真惊讶,他知道自己顶级的身体素质傍身,身体状态肯定是刚刚的,但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纯阳之体!

穿越前他可没少看小说,一般说什么纯阳之体、纯阴之体的,那都是极其稀少金贵的体质!

若是放在修仙世界,那更是顶级的修炼体质!

那时候他也意淫过,若是自己身在修仙世界,身据纯阳之体,那该如何如何牛逼。

可没想到,有一天自己竟然真的成了纯阳之体!

不过可惜的是,这里不是修仙世界......

要不然,自己说不好就能成为哪个门派的圣子、神子也说不定。

「没错,纯阳之体。」陈老开怀一笑,就连已经垂垂老矣的他,眼中都忍不住闪烁著艳羡:

「纯阳之体先天阳气鼎盛,脉息如烈火奔涌,通体纯阳无杂,百邪难侵,体魄之强,世间少有!」

「曹爷身负纯阳之体,当真是天赋异禀,羡煞旁人啊......」

「你就说,若是他知道你是这样的体质,得嫉妒成什么样?」

「那确实。」曹魏达煞有介事地连连点头。

但凡是个男人,没有人能抗拒得了这样的体质!

就不说别的了,单单就房事这样的小道,都能让人羡慕的眼红脖子粗了。

若跟三野勇太换位思考,他自己都觉得,他得嫉妒的质壁分离。

曹魏达眉开眼笑:「原来如此,那我还真是得天之幸了!」

「在此,还得多谢陈老体谅!」

他说的谢,是谢之前陈老没有当著三野勇太的面说出来。

他都能想像到,若是陈老当时说出来,三野勇太大概会当场嫉妒的面目全非吧。

小鬼子都是小肚鸡肠的,曹魏达可太清楚了。

陈老笑著挥了下衣袖:「无妨,小事尔。」

两人聊了两句后,曹魏达就又问了下三野勇太的情况,「陈老,之前我看您眼神似乎有异,是不是三野勇太那小鬼子身体还有别的毛病?」

他可没忘记,坐车的时候,三野勇太那小鬼子挠痒痒和挪屁股的动作。

「曹爷眼力过人啊。」陈老乐呵一笑,露出幸灾乐祸之色:「那小鬼子身体确实出了问题,你可曾留意到他那额头处的淡红色斑疹?」

「似乎.....确实有。」

曹魏达仔细回想了下,别说,还真就有一些红印子,不过并不明显,颜色极淡,当时他也没有太注意。

「那就是了。」陈老眯著眼说:「我观他额见斑疹,鼻翼潮红,舌苔薄黄,脉滑数,所以老朽断定,他定然已经得了花柳早期之症。」

「嘶~~还真得了?!」曹魏达倒吸一口凉气。

这年头可没什么安全帽之类的,有也没谁喜欢用。

现在又不是后世,还要讲究个计划生育,这年头,大多数人都喜欢多生孩子。

小黑子那边可是花柳重灾区,携带生化病毒的人不要太多了。

他就猜到,像三野勇太这么整下去,迟早得中标。

他又好奇的问:「陈老,那您是如何处理的?」

陈老露出不符合他人设的坏笑,看起来竟然有些滑稽可爱:「老夫开的药丸里,加了些抑制隐藏花柳的药物,短期内症状会减轻甚至消失,但一旦爆发出来的时候,就已经严重了。」

「到时候,就算是想治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了.......」

啧啧~~

曹魏达暗暗咂舌,没想到啊没想到,看上去如此儒雅谦和的陈老,竟然也有如此腹黑的一面,真是令他大开眼界。

「陈老的手段.....高啊!!」他忍不住竖起大拇指。

在无青霉素的情况下,花柳病整体的致死率可是相当高的,一度高达30%--50%。

尤其孕妇感染后极其容易引发流产、死胎,新生儿先天花柳死亡率高达40%--70%。

这种病,用西医的方法治,要么发现的早,还能有希望治好,倘若发展到了后期.....啧啧。

陈老将病毒压制下去潜伏,一旦反弹爆发出来,没有超绝的医术水平,基本上就宣布没救了。

「过誉,过誉了。」陈老面色隐隐透著得意,他也就是年事已高,再也没了那杀敌报国的精力了。

若是年轻个二三十岁,他非得提枪上马,亲手宰几头小鬼子过过瘾不可!

如今,能利用自己的手段暗害一头小鬼子,甚至可能是身份显赫的小鬼子,他心里别提多得意了。

曹魏达:「.......」

我是在夸你吗?

转念一想,咦,似乎确实该夸!

这个念头一出,曹魏达自己都忍不住乐了。

「对了陈老,您开的那药丸和药方,多少加一点进去,可别让人给拆穿了。」

「小鬼子一直觊觎咱们华国大地的宝贵财富,他们可也学了咱们中医的一点皮毛的。」

「曹爷请放心,老朽心里有数。」中医可是陈老非常自得的本事,他对自己配置的药丸相当自信:

「药方上开的那些药材,药丸里全都有,只不过剂量要少了不少,并且都是对症开的药方,任谁查也查不出什么来,唯一的区别就是,老朽在里面又加了一味药引子罢了。」

「刚才你也看到了,那小鬼子服用之后精力大增,那方面的能力也能得到大幅度提升。」

「不过,一旦长期服用,药材中的烈性便会因老夫开的药引子一点点掏空他的肾精本源,耗损五脏精气,不出一年半载,便会体虚早衰。」

「体虚早衰之症一旦成型,那被压制的花柳之症便再也没了束缚,于体内猛然爆发出来,等到那时候,药石无医,且任谁也不会怀疑到药丸之上。」

乖乖隆地咚~~

曹魏达暗暗吞了吞口水,脊背不由自主地发凉......这就是医生杀人于无形的手段吗?

果然,医生是最不能得罪的行业之一这个说法,是相当有道理的,坑死你你都不知道怎么死的!

颓黑了!

什么?

坑小鬼子的?

那就没事了.....

再次跟陈老聊了一会儿,又被陈老稀罕的仔细把脉了一番之后,曹魏达找到白景琦,将车上的事情说了一下。

「此言当真?!」

在听到三野勇太会给百草厅办通行证之后,白景琦眼中立马迸发出惊喜之色。

他白景琦一直在暗地里支持红党,为抗日根据地做著运输药材物资这等杀头的罪。

也为了能够更顺利的将东西运出城,他还设计抓了关静山的把柄,让其帮忙打掩护。

可即便如此,这段时间他也鲜少运送物资出城了,因为小鬼子查的太严,根本没有机会。

抗日根据地的药材、物资一直都紧缺,这两天他其实正发愁该如何是好呢,没曾想办法就这么突然送上门来了!

这怎能不让他欣喜不已?

「自然当真,我怎么可能拿这话诓您。」

「哎呀,曹爷,您可真是我白景琦的贵人呐!」白景琦忍不住拉过曹魏达的手,双手紧紧的握住,真是及时雨啊!

也就是曹魏达太年轻了,要不然他都想下跪磕一个了。

「........」

警署办公室。

吹著风扇的曹魏达躺在休息室的板床上睡的正香。

别问为什么会有板床,以曹魏达如今的身份地位,有没有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?

满脸晒的发红,汗液都湿透了的多门腋下夹著警帽走进了曹魏达的办公室。

朝里瞅了一眼,只看见正在办公的郑朝阳,又四处瞅了瞅,仍没看到想要找的身影,露出疑惑之色的挠了挠头:「奇了怪了,小张不是说曹儿没出去吗,人呢?」

正在办公的郑朝阳抬起头来,下巴指了指,一脸无奈道:「还能在哪,喏,里屋吹著风扇睡著呢。」

「嘿~~这小子可真会享清福。」多门忍不住乐了,呲著牙走进了办公室,从腋下取出警帽不停的扇著风:

「咱们在外边儿晒著太阳查案办案,晒的皮都快脱了一层了,他可倒好,工作全扔给你忙活,自个儿睡去了,还吹著风扇!」

「白拿工资不干活儿,天天大鱼大肉的,身边妻妾成群,他这小日子过的,皇帝老爷都没他享受。」

听到这话的郑朝阳也乐了:「多爷您还真没说错,如今的皇帝,正呆在满洲国当傀儡呢,那日子,哪儿比得上曹爷的小日子舒坦?」

如今的满清皇帝,哪还有一点作为皇帝的威严?

如今的满清皇帝,哪还有一点作为皇帝的威严?

就是一条被日本人养著的狗!

这种让华国被人戳脊梁骨的事情,郑朝阳提都不想提,只觉得膈应人,索性直接转移话题:

「多爷,您找曹爷有事儿?要不我帮您叫一声?」

「不用,也没什么事,」多门摆摆手,用袖子擦了擦汗:「之前跟曹儿说好了,今儿到我那儿吃个饭,我那婆娘想跟曹儿多认识认识,走动走动,免得生分了,怕他忘了,所以来喊一声。」

说到这里,多门又将注意力转到郑朝阳身上:「不过话说回来,朝阳啊,你也老大不小了,也该成个家了。」

「以前有上顿没下顿的也就罢了,不想苦了跟了自己的婆姨,如今跟著曹儿做事,别的不说,待遇什么的可从来没亏著兄弟们。」

「这有了闲钱了,也该考虑考虑个人问题了,一直单著也不是个事儿。」

「成家之后,回去了好歹有口热乎饭吃,鸡零狗碎的也有人帮忙收拾,生活才有奔头,你说是吧。」

「我跟你说,你嫂子认识不少小姑娘,各个温柔贤惠,要不我跟你嫂子说一声,帮你介绍两个认识认识?」

郑朝阳:「........」

他有些无语,怎么说著说著就说到他头上来了?

还有,多爷您以前可从来不这样的,怎么才娶了媳妇儿没几天,就突然热衷于这个话题了?

我看你是闲得慌了!

从旁边的柜子里捏出一叠案卷,往办公桌上一拍:

「多爷,您可是咱们警署的破案担当,警署上下可都看著呢,喏,这是最近几天接到的报案,警署人手不足,就只能让您受累了,来,我跟您对接一下........」

看著面前的一沓案卷,多门脸当时就绿了,用颤抖的手指著郑朝阳,气急败坏道:

「好你个郑朝阳,你行,你真行啊!」

「我好心好意的想帮你介绍对象,你不领情也就算了,竟然还恩将仇报!!」

「怎么,你是想累死你多爷我?!」

「还是说,你是嫉妒我娶了个贤良淑德的媳妇儿,而你还是个光棍,所以心里不舒服,故意给我穿小鞋?」

郑朝阳嘴角一抽,暗暗翻了个白眼。

我倒不是嫉妒,是质壁分离!

你以为我不想娶媳妇儿吗?

还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太特殊!

不是不想,是不能!

身处敌营,每日都如履薄冰,若是娶妻生子,先不说就会多一个软肋,一旦他暴露,必将万劫不复。

就说以后若是有什么秘密行动,难保不会被枕边人发现异常。

抗战了这么多年,不知凡几的地下党同志,因为枕边人而遭到暴露,最终被捕的被捕,叛变的叛变。

所以,郑朝阳早已宣誓,在革命胜利之前,他绝不娶妻生子!

他,要把自己的满腔热血,全都奉献在革命事业上!

而多门的行为,无疑是在撩拨他的坚定信念,不给你穿小鞋给谁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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