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交水稻的事,洛凡说干就干,一刻都不带耽误的。
从宫里回来的第二天,他就把司农寺卿郑明远请到了护国公府,两人在书房里谈了大半个上午。
郑明远走的时候,手里拿着一沓厚厚的图纸和方案,脸上的表情又是兴奋又是忐忑。
兴奋的是,护国公要把水稻的亩产量从三百多斤提到一千斤以上,这要是真能成,那是千古未有之功。
忐忑的是,这事儿听着太玄乎了,什么“雄性不育”,什么“三系配套”。
他活了大半辈子,种了一辈子的地,头一回听说这些词儿。
“郑大人,您只管按我说的去做。”
“试验田的事,您盯着;稻种的事,您张罗;人手的事,您调配。”
“具体怎么做,我会一步一步告诉您。”
洛凡把郑明远送到门口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您是大明最好的农官,这事儿离了您,办不成。”
郑明远被这话说得热血沸腾,腰板都挺直了几分,连连拱手:“护国公放心,下官一定竭尽全力!”
接下来几天,洛凡把杂交水稻的工作分成了几条线,同时推进。
第一条线,是试验田。
郑明远在司农寺试验田的旁边,新开出了三十亩水田。
田埂修得笔直,水渠挖得规整,灌排系统一应俱全。
田里的土被翻了好几遍,晒了好几天,又施了一遍腐熟的农家肥,肥力足得很。
洛凡去看了两次,每次都要蹲下来抓一把土,放在鼻子底下闻一闻。
第一次去的时候,土里还带着一股生味儿,他皱了皱眉,让郑明远再翻一遍。
第二次去,那股生味儿散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淡淡的腐熟气息,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“这土可以了。”
洛凡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泥:“等着下秧吧。”
第二条线,是稻种。
户部的文发下去之后,各地的稻种陆续送到了京城。
南方的、北方的、早熟的、晚熟的、高秆的、矮秆的,各种各样的品种,装了满满几大筐。
洛凡让人把每一种都标上标签,写上产地、品种名称、大致特性,整整齐齐地码在司农寺的仓库里。
“这些稻种,每一种都要种下去,观察它们的生长特性。”
洛凡对郑明远说:“哪个品种抗病性强,哪个品种耐肥,哪个品种秆子硬不怕倒伏,都得摸清楚。”
“不摸清楚,后面的杂交没法做。”
郑明远连连点头,把这些话记在了本子上。
第三条线,是寻稻启事。
洛凡写的“寻稻启事”在《大明日报》上登了出来,头版,字号不小。
同时,广播站也在每天的新闻里播了,一天播三次,连续播了七天。
“本官为改良水稻之产量,需寻找一种特殊之稻株,名曰‘雄性不育株’。”
“此类稻株,外观与普通水稻无异,唯稻花之中没有可育之花粉,自身不能结实。”
“若有人发现此类稻株,请即刻送往京城司农寺,一经确认,赏银五十两。”
五十两。
这个数字一出来,整个大明的农村都炸了。
五十两银子是什么概念?
这可是五万文啊!
一时间,各地的农民没事就往稻田里跑,蹲在田埂上,盯着稻花看。
有人甚至拿了个放大镜,一朵花一朵花地检查,眼睛都快看瞎了。
司农寺的门槛都快被踢破了,每天都有人背着竹篓,里面装着他们认为“有问题”的稻株,兴冲冲地跑来说“我找到了”。
结果郑明远带着农官一鉴定,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是。
“不急,慢慢来。”洛
凡对郑明远说:“雄性不育株本来就稀有,几十万株里才有一株,哪有那么容易找到?让他们继续找,找到了重赏。”
郑明远领命而去。
这三条线,洛凡都安排了专人盯着,但他自己也没有当甩手掌柜。
每隔两三天,他就要往司农寺跑一趟,看看试验田的进度,看看稻种的收集情况,看看有没有新的“疑似不育株”送过来。
忙,很忙。
但他觉得踏实。
杂交水稻这件事,是他从钻石盲盒里开出来的最珍贵的东西之一。
不是因为它能带来多少业绩值,而是因为它能真正改变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生活。
红薯、玉米、土豆,让百姓吃饱了饭。而杂交水稻,能让百姓吃上好饭。
顿顿白米饭。
这四个字,放在十年前,是连想都不敢想的。
可现在,洛凡觉得,他有生之年,一定能看到这一天。
……
杂交水稻的工作在有条不紊地推进,格物院那边,洛凡也没有落下。
三十二个学生,分成了三个班。物理班十二人,化学班十一人,生物班九人。
不是洛凡偏心,而是报名的时候就分了科,他只是在报名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微调。
课程安排是这样的:每天上午,洛凡在格物院的讲堂里统一讲课,讲的是基础理论,物理、化学、生物轮着来,所有人都要听。
下午,分班上课,针对不同学科深入讲解。
剩下的时间,学生们可以在自习室里看书、做实验、讨论问题。
“你们不要觉得自己只学一门就够了。”
洛凡在第一堂课上对所有人说:“物理、化学、生物,这三门学科是相通的。”
“不懂物理,化学里的很多现象解释不了;不懂化学,生物里的很多过程理解不透。”
“所以,上午的基础课,所有人都必须上,不许请假,不许迟到,不许早退。”
学生们坐得笔直,齐声应诺。
陈远之坐在第一排,面前摊着崭新的笔记本,是他自己用针线缝的,封面上写着“格物院·物理笔记”几个字,字迹工整得像是印上去的。
他是物理班的学生,但对化学和生物也很有兴趣。洛凡说的那些话,他全都记在了心里。
赵铁生坐在中间靠右的位置,他是化学班的。
从湖广赶来京城的时候,他连一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,还是洛凡让人给他置办了两身换洗的。
他在心里暗暗发誓,一定要好好学,不能给先生丢人。
孙明远坐在最后一排,他是生物班的,也是所有学生里年纪最大的,今年已经三十八了。
一个三十八岁的人,跟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坐在同一间教室里,他没有觉得不好意思,反而比谁都认真。
他当过乡村郎中,知道知识的重要性,也知道这个机会有多难得。
错过了,这辈子都不会有第二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