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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雨前的宁静(1 / 1)

浅云城是浩瀚到方圆数千里的蜀川州郡的主城,人口稀少穷山恶水孕育着最为彪悍的一群大汉。

原本这里是山林好汉和强盗恶霸最好的容身之处,远离官府能够自足,俊秀的山水孕育了一匹最为强悍的亡命之徒在这里。

或许有些是值得尊敬的好汉,可大多数,却都是处死都不足以赎罪的恶人,这片山脉,一直是造反的人最初鼓动的地方。直到九十年前宋家初代君王赵盛将首都置于此地,他由此起家纵横天下,并搬运整个天下的有学之士到五里外的无人小峰上,置办下了天然书院。

二十年后,赵宋取得了天下,老君王那时已是五十多岁,或许是念旧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,他竟然不打算迁都,于是整个天下的才干之士都涌入了这天然书院,三十年内接连出了五十多位九卿,状元榜眼探花也是这个学院弟子的常客,三十年的精华,竟都汇入了这方圆十里的地方,让天然书院成为天下第一的书院。

这之后,高祖驾崩,继任的帝王是他的孙子赵和,只因他的嫡长子竟然没有活到能继承的那天,而其他孩子也是五六十快入土的老人。

然后便是这个喜欢胡闹的帝王赵和的迁都,迁往了前朝的旧都扶阳城。

天然书院自然而然变成了两半,贪恋官职的人去了扶阳城建了皇家书院,留下的都是做学问或是年老念旧不愿动的,久而久之竟然让天然书院的文风一静。

赵宋建国四十年,扶阳城内烈火烹油,天然书院一片寂静。

就在这时候,七名四十多左右的老书生,都在数年内入了逍遥境。其中天然书院的占了五个。

再之后,无数的惊才绝艳之辈不断从这里走出,天然书院的文坛地位也在不断提升,帝王赵和在建言下请来了几位天然书院做学问的先生做九卿,果然让杂乱的天下慢慢稳定,有能力的人和喜欢钻营的人慢慢变得泾渭分明。

到后来,竟成了皇家有几位天然书院的先生做的高官,天下便能安稳的状况。

哪怕是这么多成就,都可以算所谓的风言,毕竟哪怕这样,也只是在士林间传递,老百姓是不在乎的,那些视人生死如无物的厮杀汉更是不会在乎!

直到书圣“周舒来”,这个存世三千年的老圣人,时隔九百年再次云游走动,最终定居在天然书院的后山桃花林。

用那个看起来像是三十多的,有着短小胡子的周圣人的说法,这天然书院,拥有承载两百年文气的气度。

这就是所谓,天然书院最大的底气,也是朝堂上出身这个书院的人的最大底气。

如今九卿有三人便出身天然书院,包括执掌大权的丞相,也由五十八岁的先生常却担任。

童息望着这座在蜀川难得人来人往的城市,站在大路中央,不时被密集的路人撞到肩头他也没有回应。

他心中对这座城市的熟悉感,却越来越强烈。

他心里明白,曾几何时,他来过这个地方,生活过至少数年。

可记忆中是绝对没有的,今生的记忆清晰得吓人,是绝不可能会有那么多时间让他呆在这个地方的。

那么,在前世断断续续的记忆中,他来过这里吗?

没有答案,他已经忘了。

心思云游雾外,他的身体却似乎牢记得自己的使命,四处穿行,来到了一家名为“水马坊”的金银首饰店。

他这样的侠客,是很少会单独来这么一个地方的,照看器具的老板娘身着一身粉底红纹的长裙,裙子上纹着安息花,悄悄靠近了他。

这女人看着似乎二十四五左右,头发束了起来插着店里最亮的金钗,她看着很丰满,该是膝下有子的样子,身上也有着一股淡淡的脂粉味,虽不让人讨厌,却怎么也让人亲近不起来。

也对,这里面有那么四队男女,大多是书生带着窈窕的少女来此选些体己的首饰讨她们欢心,你若是美艳超过了带来的姑娘,还怎么稳定的做生意,唯一那对老夫妻,男人穿得倒是得体,像是浅云城的官员或是富户,老妇人对着男人笑骂,言语间像是十分恩爱,也不知那老男人是不是惧内,总之都不像是愿意被人打扰的样子。

这里可不是街上卖着镀金镀银,甚至是杂铜的便宜货,用不着老板娘扯着嗓子叫卖。

“这位少侠看了这支钗子很久,是给心上人选吗?”

她微摆着小团扇,穿着相对于外面兽皮厚衣显得单薄,声音却不显得刺耳,很是得体。

此时的童息还穿着简陋未裁剪的兽皮,看起来十分落魄,他抬起头,声音像外面的空气一样冷。

“小肉夹细面,熊掌配鸭头。”

“你是?”

女人四处张望,刚吐出些话语,却又停住,她转过头,对着另一边的柜台说:“玉晴,你盯着大强和憨头看着点店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

自柜台下钻出一个小丫头,十一二岁的样子,她好奇的望着眼前的高大男人,专注盯着,也不知道怕。

也是,外面那俩和息身高差不多的大汉经常在身边,他们一个浑身腱子肉肉眼看得出的健壮,一个稍矮却胖得非常有力量,他这样瘦稍的体型也不算什么了。

正想着闲事,那女主人便转过身往前走了几步,然后才回头低声对他说:“跟着我。”

两人一前一后向着后门走,转过屏风,登上了向上的楼梯。

厅堂里四对男女都在小声笑着交谈,没注意消失了俩人,只有那个老妇人眼睛一瞥,也没什么动作,都仿佛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。

上了楼,来到一个四周蒙着红布的暗间。

“少年郎,你是谁。”

“家师冯笑隆。”

“你是老家主的徒弟?”那女人将脸凑到这个年轻的男人脸上,疑惑立刻涌上她的心头。

这个男人,凭什么被老家主看中,怎么看也是稀松平常的模样,既不健壮,也不英俊。

这个男人的名字,她是知道的,他的名字和画像,在四年前出现在她的案上,上面是这个孩子当初更加稚嫩的模样。

那时,她的丈夫还在,那时冯家的金店借着老皇帝的权势开遍整个大宋的大城,那时,冯家不是如今窘迫的样子,家主还是手掌五万人的齐眉军的实权将军。

如今,只剩下几百个残疾的老亲兵和他们的子嗣,这条几乎摆在明面上的谍报队伍,还有仅仅十几个人的,单薄的冯家亲眷。

“我叫公孙画眉,是浅云城的主事,这里是我继承自丈夫宋昆的金银首饰店,你作为老家主的徒弟,可以支使这里的一些资源,但是若是超过了,需要主家的命令和书信,或者出现意外状况才可能避开那些限制。”

“我命令你,寻找半个月内所有与我师父有关联的人,找到可能杀害我师父的凶手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

她瞬间站了起来,眼睛仿佛在一刹那染成了红色,眼睛因为震惊而睁得老大。

她不敢相信,那个老人的死讯在瞬间撕碎了她的一切心房。

她曾是冯家的侍女,几乎整个少女时期,都是看着那个凶悍的老人击碎所有敌人的模样,在她的心中,那个老男人简直是这个家族的顶梁柱,那样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,怎么可能死得默默无闻?

“这不可能。”她拍着眼前的桌子,没了一点矜持的淑女气质,像是一个男人被狐狸精勾引的泼妇。

“你若是男人,我便可以脱了这身衣物,给你看看我背后的血衣纹,师傅在六年前,便将血衣传承给了我,从那时开始,他那逍遥境的境界,便如同空中楼阁,只等我遇到生死的困局,或是他老人家寿终正寝时,才会暴露出来。”

“我绝不会想到,会以这样的方式,得到他突然遇难的死讯,或许老人家是突然遇到旧疾,也或许他与人约斗死于擂台之上,但理智告诉我,我师父死于了一场卑劣的谋杀。”

“这就是我,名为童息的男人,奔袭三百多里来到此地的原因。”

童息抬起头,即使与一名异性在昏暗的房间独处让他十分不适,杂念在仇恨面前却全部被掩盖,他的眼神,是哪怕死亡,也绝不会罢休的神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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